衢州学院关于举办 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
浏览:189次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4日 |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好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广大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2023〕4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衢州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中贡献力量。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参赛范围 全校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近3学年(2020—2023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四、竞赛实施 (一)院级竞赛 1.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举办本单位竞赛和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竞赛的时间、地点、人员安排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校工会。联系人:王燕;联系方式:8015116。 2.各学院(部)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完成本单位竞赛基础上,视本单位情况上报文科、理科、工科参加校级竞赛人选,每学科1名;另专设思想政治课专项组(思想政治课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等),每单位限报1名。并同时上报开展此项活动的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参赛人数、特色亮点等。总结材料中须附活动方案、参赛教师人数、获奖人数。总结材料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交校工会王燕,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 (二)校级竞赛 由教务处、校工会、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共同实施,比赛时间2023年6月6日(周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校级竞赛内容及流程 (一)竞赛内容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20%、75%、5%。 (二)竞赛流程 (1)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课程名称、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思想、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安排、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 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评委将对整套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打分。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个学时相对应的2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课堂教学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对应、一致。 (3)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进入指定教室,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45分钟内完成对本讲课节段的教学反思材料(500字以内)。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反思室提供电脑,不允许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等形式的资料。 (4)计分方法 评委评分实行实名制,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部分具体评分细则附后(参见附件1、2、3)。每部分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选手三个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六、组织领导 成立衢州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杨政 副组长:吾国强 成 员:林峰、郑艳、郑启富,各学院(部)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各分工会主席。 七、表彰奖励 奖项设置视竞赛情况而定,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分别在文科、理科、工科和思政组参赛教师中,各取1名总分最高者,推荐上报省教育工会参加省级竞赛。 八、其他事项 1.选手参赛课程的实际学分要求不得少于2个学分(含2个学分)。 2.参赛选手的讲课视频、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等材料以及课堂教学环节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等相关信息。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调换。
转自 衢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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