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不动产清查的通知 |
浏览:109次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7日 |
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不动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梳理分析各学院(部)、部门不动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管,推进不动产归口统一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不动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不动产清查范围包括各学院(部)、部门实际占有、使用的不动产。涵盖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用房等。 二、时间安排 2023年3月6日至4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动产摸底清查工作。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不动产清查工作分为:实地测绘、数据整理、制图处理等三个阶段。 1.实地测绘 由实资处按规定确定的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对衢州学院所属的校内外不动产逐栋逐层逐房间进行实地测绘,明确其建筑面积、结构等基础信息。 2.数据整理 在实地测绘的基础上对所有房间数据进行整理,明确其实际归属、用途、人员等信息。 3.制图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际测绘数据进行制图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积极配合 各学院(部)、部门要按照不动产清查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指定本部门联系人,积极配合开展好清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清查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严肃纪律,据实上报 各学院(部)、部门要认真执行不动产清查的各项政策制度,在清查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保证不动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 3.加强监管,按时完成 各学院(部)、部门要结合这次不动产清查工作,完善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国有不动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转自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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