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艺术乡建”工作专家指导团人选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省 “艺术乡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艺术乡建”助力共同富裕的指导意见》 相关要求,决定成立“浙江省‘艺术乡建’工作专家指导团”(以下简称指导团),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报送人选。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重点推荐文学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建筑设计、乡村民俗、乡村旅游等相关专业的拔尖人才。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 在本系统、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文化、文艺、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评价、语言文字表达、工作协调等实践操作能力;

4. 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艺术乡建领域能够较好发挥指导作用。

三、专家指导团主要工作

对全省“艺术乡建” 工作提供咨询及指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艺术融入乡村建设的村镇规划设计等技术指导;

2.全省“艺术乡建”示范村标准规范制定的技术咨询;

3. 全省“艺术乡建”示范村的督查、评价及现场考核。

四、推荐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组建“艺术乡建”工作专家指导团

关系到我省“艺术乡建”工作的质量和长远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人选推荐工作。

2. 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推荐采取自我推荐、专家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单位要加强资格审核,按照好中选优、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把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人选推荐上来,确保人才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要注重推荐人选结构,综合考虑从事岗位专业、服务经历、年龄结构比例相对合理。

3.详实填写有关信息。请各单位在形成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认真填报“浙江省‘艺术乡建’工作专家推荐表”,并于 2022年11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叶阳梅浙政钉。


转自 人事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