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
浏览:42次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
各学院(部): 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15日(第9-11周)进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运行情况:课堂及实验教学材料、课程期中考核、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环节的实习大纲、计划、实习实验报告、教授授课安排落实情况、2025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情况、试卷检查(含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及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 2.专业认证申请和整改:二级学院专业认证开展情况,包括认证申请进度和通过认证的专业整改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改进的执行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开课情况;各类线上课程开设、建设及线上资源审核情况;省级、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情况及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情况。 5.实践教学与产教融合:各类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6.学科竞赛:学科竞赛组织管理情况及A类、B1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10月28日-11月8日(第9-10周),学院(部)自查。各学院要结合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材料、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实验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平时记录材料等全面展开自查;要召开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2.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集中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3.11月11日-11月15日(第11周),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学院(部)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转自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