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55次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各学院(部):

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15日(第9-11周)进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运行情况:课堂及实验教学材料、课程期中考核、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环节的实习大纲、计划、实习实验报告、教授授课安排落实情况、2025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情况、试卷检查(含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及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

2.专业认证申请和整改:二级学院专业认证开展情况,包括认证申请进度和通过认证的专业整改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改进的执行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开课情况;各类线上课程开设、建设及线上资源审核情况;省级、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情况及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情况。
    4.教材、教改项目进展: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教材使用审核情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展情况、教师主编教材审核情况,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完成情况。

5.实践教学与产教融合:各类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6.学科竞赛:学科竞赛组织管理情况及A类、B1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10月28日-11月8日(第9-10周),学院(部)自查。各学院要结合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材料、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实验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平时记录材料等全面展开自查;要召开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2.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集中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3.11月11日-11月15日(第11周),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学院(部)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转自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