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教育管理的通知

浏览:227次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各二级学院:

规范学生考勤及个人日常行为,进一步加强校纪和校风建设,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教育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把学生考勤、课堂纪律、手机入袋等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衢州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考勤与纪律相关制度规定和《衢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二、强化考勤预警。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实行考勤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任课教师切实履行好督促学生手机入袋的职责,其它活动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考勤考勤人员须在次月1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考勤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生所在学院统计次月8日前由各学院审核公布考勤结果。各学院应定期、及时进行学生考勤情况的排查并按照学业预警实施(一学期内旷课达6学时进行三级预警,一学期内旷课达10学时进行二级预警,一学期内旷课达12学时以及上进行一级预警)对旷课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一学期内旷课时数在11学时及以下的,由各学院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一学期内旷课达12学时,予以警告处分;一学期内旷课达24学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旷课达36学时,予以记过处分;一学期内旷课达48学时,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三、强化请假管理。各学院应用好学工平台-请销假功能,明确学生请销假流程,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它教学活动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缘由应表述清晰完整,请假结束后及时进行销假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旷课时数含旷考按课程表考试安排表上实际上课考试时数计算教学实践环节每天按6学时计学校安排的其它教学活动每天按4学时计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1学时计

四、强化督查通报。学生处、教务处将对学院的学生考勤教育管理情况进行定期通告和不定期抽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扎实细致做好学生考勤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衢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转自 学生处、教务处

2024521

衢院学工发〔2024〕5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衢州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