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
浏览:129次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
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后期整改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4月22日-5月10日(第9-11周)进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运行情况:课堂及实验教学材料、课程期中考核、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环节的实习大纲、计划、实习实验报告、教授授课安排落实情况、202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情况、试卷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进展情况、教师发展情况以及督导看课情况后续反馈改进工作等。 2.审核评估整改、专业认证申请与建设:二级学院审核评估整改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专业认证开展情况,包括认证申请进度、阶段性建设和整改落实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情况;各类在线开放课程开设、建设及线上资源审核情况;混合式教学开展情况;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情况及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情况、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各环节情况。 5.实践教学与产教融合:各类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产业学院建设开展情况。 6.教学成果奖与学科竞赛:教学成果奖培育情况,对标教学建设核心指标,学科竞赛组织管理情况及A类、B1类学科竞赛的完成情况。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4月22日-5月3日(第9-10周),学院(部)自查。各学院要结合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和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材料、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实验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平时记录材料等全面展开自查;要召开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2.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集中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3.5月6日-5月10日(第11周),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二级学院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学院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转自 教务处 2024年4月20日 |